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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年代是叶汉最风光、最开心的时代。但也有叶汉不开心之时,随着岁月的后移,叶汉愈发觉得不快。
大度的何鸿燊,绝不是吃素的!
股权、股利谁最大?
叶德利只做了一届董事长,便声明不干,并且永远不干。董事长职位由霍英东接替。
开初,四位董事只是职务不同,股权却是均等的,叶汉、叶德利、何鸿燊、霍英东都是每人一份,总股本300万元,各股东股份均等。
事实上,四位董事一分钱也没拿出。那时,霍英东对开赌没有信心,大富豪霍英东不出钱认股,其他三人也一分钱不出。因为都没出钱,股倒是都“认”了,四位董事照常是大股东。
那么,当初竞牌交给澳府的100万押金,算什么投资呢?押金只是债权,其中霍英东借出的钱最多,有40万。按照常规,若某一投标财团中了标,竞标的押金就要转为开赌的押金(保证金)。若按照新公司与澳府签订的赌约,新公司的资本额不得少于300万澳元,其中55%要存于外国银行作为履约的保证金,也就是说要存入165万元(澳元与港元币值大致相当),另135万元才是流动资金。
到新公司正式成立,四位董事股东,仍没有投入一分钱。那么,新公司靠什么运作?
何鸿燊找来一个“冤大头”(袁大头的谐音,早年铸有袁世凯头像的中国银元也在香港流通,袁大头既指银元,还指花冤枉钱的大阔佬),这个“袁大头”就是何东家族。
那时何东已经逝世几年,庞大的家族财产由何婉琪协助何东长子何守礼打理。何守礼是个职业军人,回港做家族掌门人之前是国民党上将。何婉琪原是何东的秘书,在何家身份特殊。何守礼没有资产管理经验,他甚至连何家究竟有多少资产也搞不清楚,因此他管理家产必须依赖侄女何婉琪。
何婉琪就是何鸿燊的妹妹,在何世光家族排行老十,外号“十姑娘”。
十姑娘有胆有识,认准专营权赌业有“搞头”,代表何东家族果断地向新公司投资200万,真金现银,一次付清。新公司的第一间赌场新花园赌场,就是靠这200万做启动资金。以后增设新赌场及履行赌约,基本上靠的是赌场自身的收入。
还有一个非董事大股东,也是何鸿燊拉来的,他就是着名粤剧表演艺术家新马师曾。新马师曾是何鸿燊的亲戚,当时香港演艺界首富。他投了30万港元,在新花园赌场开张后,分几期缴清。
何婉琪和新马师曾都只获得股东身份,而没有进入董事会。
这是因为,新公司首次董事会就作出决议:董事成员不增不减。其实,对股东也作了类似的决议,即公司股东不增不减。只是各位股东都不投钱,何鸿燊只得另找人投资。当时新公司的盈利前景不明朗,叶汉等人对增加股东都表示赞同,这同时意味着股东不增不减的决议不言而废。
赌场开了张,赌客与日俱增,赌场盈利滚滚。股值大增,股利喜人诱人,问题也就来了。
霍英东出任董事长后的第一次董事会议,何鸿燊在会上提出把公司股本扩到1000万元,他表示他可以认股。
“何鸿燊真是厚颜无耻!赌场是我叶汉一手搞起来的,全靠我一人为大家赚钱!”叶汉当即跳起来反对:“加股我不同意!”
何鸿燊说:“你也可以加股,增加的所有股份全由你一个人认购,就在现在。”
叶汉哪里拿得出现钱?何鸿燊知道叶汉出不起钱才这么说,说完脸上挂着鄙夷的笑容。
叶汉突然拍着桌子吼道:“要加股都加,一个人加股我不同意!”
第一次董事会议不欢而散。
第二次董事会议,霍英东先重申股东最初定下的协议:凡是公司的重大决策,不能由一个人说了算,也不能因为一个人反对而不算,必须由董事会全体成员表决。
在座的四位董事股东均表示赞同,霍英东说:
“何鸿燊是董事总经理,给他多做200万怎样?”
叶汉坚决反对,但被迫同意表决。四个常务董事,叶德利是何鸿燊的妹夫,霍英东是何鸿燊的好友。三比一的巨大悬殊,气得叶汉无话可说。
再下一次董事会议,何鸿燊又帮霍英东说话:“老霍是董事长,理应多做200万股。”霍英东故作谦虚道:“这样吧,还是大家表决。”
“不要表决了!这样的表决还会有什么结果?”叶汉气呼呼叫道,眼睁睁望着何鸿燊与霍英东“狼狈为奸”,分享猪肉。
两次扩股,叶汉原有的股权两板斧就给削弱了,这等于割他的肉。以后新建葡京大酒店赌场,公司再次扩股。叶汉的股份继续摊薄到10%。
对于股权分配是否合理,四位董事股东后来的说法各有不同。
霍英东认为他多做200万是合理的,他说疏通外港水道,是由“有荣”(霍英东的私人公司)“判”(包)给别人做的,总共花了300万。娱乐公司不打算付现金,就把这300万折算成200万的股金。
叶汉说:“霍生先投的钱,最后都算作股金计股份。竞投赌牌,我请客、请律师等的花费少说有几十万,我提出要作为股金,他们不同意!不是我,哪来的赌牌?还有那个何鸿燊,没投一分钱,就因为他是董事总经理,就多占了200万的股份!赌场全靠我一人赚钱养活大家,何鸿燊做了什么?他一年也难得下几回赌场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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